为帮助罹患“宫颈癌、乳腺癌”(简称“两癌”)的贫困妇女积极就医治疗,早日恢复健康,市妇联、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联合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共建幸福家庭——汕头市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锦峰公益行动”。该行动持续3年,每年200万元用于200名患病贫困妇女的医疗救助。
行动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2日
资助对象:
1、汕头市户籍和非汕头市户籍已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妇女;
2、经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及医联体医院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并在2015年12月22日后由该医院实施手术的患者;
3、持有低保(贫困)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贫困证明的妇女。
资助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将发给患者“锦峰公益”救助金。救助标准视病人实施手术费用扣除按政策享受的医疗保险金后个人应负担部分而定,但_高不超过10000元。
定点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濠江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浦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分院、潮南民生医院。
审批流程:
汕头户籍: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需提供低保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妇联提出申请,区(县)妇联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由该院对病情进行审核并根据方案拨付救助金。
非汕头户籍: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需提供低保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手术治疗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手术治疗医院医务科审核盖章,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对病情进行审核并根据方案拨付救助金。
咨询电话:
(1)汕头市户籍请咨询:
金平区妇联办公室88625932
龙湖区妇联办公室88362022
澄海区妇联办公室85863230
濠江区妇联办公室87388337
潮阳区妇联办公室83822529
潮南区妇联办公室87761250
南澳县妇联办公室86804007
(2)非汕头市户籍请咨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 0754-88905388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医务科 0754-88170344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濠江医院医务科 0754-87362877转836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浦医院医务科 0754-87877251(院办)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分院综合办公室 0754-89986686
潮南民生医院 医务科 0754-87833011